(2018年10月30日惠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guī)定,惠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陳斯代理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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