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2019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2019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概況
(一) 部門主要職責
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的主要職責是: 一是貫徹落實關于港口、航空、鐵路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二是負責全市港口、航空、鐵路(含城市軌道、城際軌道,下同)、樞紐場站等具體事務工作;三是參與編制全市港口、航空、鐵路、樞紐場站等的規(guī)劃。參與擬訂全市港口、航空、鐵路行業(yè)的發(fā)展、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參與編制港口及岸線、機場、鐵路專項規(guī)劃和航班航線開發(fā)計劃等相關工作。參與編制臨港、臨空等經濟區(qū)建設專項規(guī)劃。參與協調港口、航空、鐵路運輸與其他運輸的有效銜接和疏運工作;四是承擔港口的前期、建設及運營監(jiān)督管理的事務工作。負責港口公用進出港航道、防坡堤、錨地等基礎設施的組織建設和維護具體工作。承擔港口調度、船舶引航的管理事務工作。承擔船舶引航等公共事務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事務工作。負責港區(qū)內港口經營企業(yè)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事務工作。負責港口設施保安監(jiān)督管理事務工作。參與港口國防戰(zhàn)備工作;五是承擔航空的前期、建設和運營監(jiān)督管理事務工作。參與相關凈空環(huán)境管理事務工作。參與航空行業(yè)安全生產、服務質量和戰(zhàn)備工作;六是承擔全市鐵路運營監(jiān)督管理的事務工作。參與全市鐵路前期、建設事務工作和鐵路行業(yè)安全生產、服務質量和戰(zhàn)備工作;七是具體承擔并實施港口、航空及其樞紐場站專項資金使用計劃等編制工作,參與鐵路及其樞紐場站的專項資金使用計劃編制工作,承擔對港口、航空及其樞紐場站專項資金的使用審核;八是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任務;完成市發(fā)展和改革局交辦涉及鐵路的其他任務。
(二) 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按照部門決算編報要求,納入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2019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2個,包括中心本級和下屬1個預算單位,分別是: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本級、惠州港引航站。
第二部分 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2019年部門決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的總收支和年末結轉情況。本表金額轉換為萬元時,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取得的各項收入情況。本表金額轉換為萬元時,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各項支出情況。本表金額轉換為萬元時,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財政撥款的總收支和年末結轉結余情況。本表金額轉換為萬元時,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實際支出情況。本表金額轉換為萬元時,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明細情況。本表金額轉換為萬元時,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其中,預算數為“三公”經費年初預算數,決算數是包括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結轉資金安排的實際支出。本表金額轉換為萬元時,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注:本表反映部門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及結轉結余情況。本表金額轉換為萬元時,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第三部分 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2019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2019 年度總收入33938.08 萬元,其中本年收入30126.71 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563.11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1234.17萬元,下降44.1%。主要變動情況:一是由于2019年機構改革,原市港務管理局和原市航空鐵路辦公室合并成立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原市航空鐵路辦公室在職及退休人員共計17人并入中心,人員及公用經費等比2018年增加623.41萬元;二是惠州港沿海集裝箱政府扶持資金項目財政撥款收入比2018年減少1864.86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00 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3.上級補助收入0.00 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4.事業(yè)收入3173.42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446.30萬元,增長16.4%。主要變動情況:一是2019年增加《惠州港沿海錨地專項規(guī)劃》編制項目事業(yè)收入137萬元;二是2019年增加《惠州港惠東港區(qū)碧甲公共防波堤工程》前期論證工作項目事業(yè)收入180萬元;三是2019年增加《惠州港惠東港區(qū)碧甲作業(yè)區(qū)調整環(huán)境影響評價》編制項目事業(yè)收入120萬元。
5.經營收入0.00 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6.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 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7.其他收入25390.19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25358.06萬元,增長78923.3%。主要變動情況:由于2019年機構改革,原市港務管理局和原市航空鐵路辦公室合并成立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原市航空鐵路辦公室贛深鐵路和廣汕鐵路三電遷改經費25378.52萬元并入中心。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2019 年度總支出33938.08 萬元,其中本年支出25995.05 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基本支出2192.41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623.41萬元,增長39.7%,主要變動情況:由于2019年機構改革,原市港務管理局和原市航空鐵路辦公室合并成立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原市航空鐵路辦公室在職及退休人員共計17人并入中心,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等支出增加。
2.項目支出23802.63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9818.83萬元,增長497.5%,主要變動情況:一是由于2019年機構改革,原市港務管理局和原市航空鐵路辦公室合并成立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原市航空鐵路辦公室贛深鐵路和廣汕鐵路三電遷改兩個項目,2019年比2018年增長項目資金支出21272.04萬元;二是惠州港沿海集裝箱政府扶持資金項目財政撥款收入比2018年減少1864.86萬元。
3.上繳上級支出0.00 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4.經營支出0.00 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 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二、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2019 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563.11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563.11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1234.17 萬元,下降44.1%;主要變動情況:一是由于2019年機構改革,原市港務管理局和原市航空鐵路辦公室合并成立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原市航空鐵路辦公室在職及退休人員共計17人并入中心,人員及公用經費等比2018年增加623.41萬元;二是惠州港沿海集裝箱政府扶持資金項目財政撥款收入比2018年減少1864.86萬元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00 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0 萬元,與上年決算數持平。
(二)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2019 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561.45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61.45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307.9 萬元,增長24.6%;主要變動情況:人員工資福利正常調增,住房公積金、住房改革補貼年度調整,以及公用經費略有增長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00 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0 萬元,與年初預算數持平。
三、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2019 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3.69 萬元,完成預算7.50 萬元的49.2%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00 萬元,完成預算0.00 萬元的-%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3.18 萬元,完成預算3.50 萬元的90.9%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51 萬元,完成預算4.00 萬元的12.8% 。
2019 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 預算數的主要情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厲行節(jié)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jié)約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9 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0.00 萬元,占0%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3.18萬元,占86.2% ;公務接待費支出0.51萬元,占13.8% 。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00 萬元。全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中心本級及下屬1 個單位出國團組0 個、累計0 人次。開支內容包括:(1)參加會議支出0萬元;(2)出國談判、工作磋商支出0萬元;(3)境外業(yè)務培訓及考察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3.18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00 萬元,2019 年公務用車購置數0 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3.18 萬元,2019年中心及下屬1個單位 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 輛,主要用于公務用車維修保養(yǎng)、油料費、路橋費、保險費等方面費用開支。
3.公務接待費支出0.51 萬元,主要用于港口、航空、鐵路等工作業(yè)務接 。2019年,中心及下屬1個單位 共接待國外來訪團組0 個,來訪外賓0 人次;發(fā)生國內接待5 次,接待人數共73 人,主要包括接待上級部門調研考查及其他兄弟單位學習調研。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9 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3.00 萬元,比預算數減少23.96 萬元,降低20.5%。 主要增減變動情況是:按照厲行節(jié)約的要求,降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9 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80.51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18.32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62.20 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9 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5 輛,其中,公務用車2輛(即上文公務用車保有量)、崗位保障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3輛,其他用車主要是引航生產用。 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2 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 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績效管理工作總體情況。根據財政預算管理要求,2019年度我部門組織對3個事業(yè)支出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1286.74萬元,占事業(yè)支出總額的58.0%;主要項目績效自評情況:共組織對引航交通費、應交稅費、引航員補貼進行績效自評,結果均為優(yōu)。
組織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含下屬單位1 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561.45萬元(詳見附件1-6)。
績效自評結果。我部門今年開展了部門整體支出及3個事業(yè)支出的績效自評。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得分為97.84分。
部門整體支出目標實現程度及績效:從工作績效來看,一是2019年,惠州港(沿海)共有生產性泊位50個,其中萬噸級以上泊位25個(包括3個30萬噸級及2個15萬噸級泊位)。沿海港口設計通過能力1.03億噸,其中集裝箱泊位通過能力94萬TEU?;葜莞廴蹖崿F貨物吞吐量8956萬噸,與上年同比增長2.30%。二是2019年,惠州機場開通36條國內航線(438架次、219班/每周),通航31個城市,引進12家航空公司;全年旅客吞吐量達255.4萬人次,同比增長36.00%;貨郵吞吐量8941噸,同比增長63.00%。三是2019年,贛深鐵路惠州段“三電”及管線遷改工程全年完成投資3.51億元,占年度計劃的203.50%;廣汕鐵路惠州段的“三電”及管線遷改工程項目全年完成投資1.3億元,占年度計劃的69.10%;已完成贛深鐵路惠州北站和廣汕高鐵惠城南站綜合交通樞紐配套工程項目前期相關工作。四是2019年,中心與44家港口企業(yè)簽訂2019年安全生產責任書,開展系列綜合整治專項檢查活動,實現全港安全生產0事故。五是2019年,全年引領船舶1849艘次,同比增長12.30%,引航服務收入達3093.5萬元,全年引航安全0事故。
從資金使用績效來看,中心成立后不斷完善規(guī)章制度,強化財務管理,部門整體支出運行情況良好。一是提高預算編制質量,堅持以收定支,優(yōu)化支出結構,科學合理編制部門預算。二是完善規(guī)章制度。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差旅費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財務管理制度,確保不折不扣的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有關政策要求。三是按照厲行節(jié)約的精神,進一步降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發(fā)現的問題及原因:從全年的整體支出情況來看,結合市審計局對我中心2019年度部門預算執(zhí)行的審計情況,中心個別項目在編制預算時,未能充分考慮項目開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導致個別預算項目執(zhí)行率低。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及整體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實施改進措施如下:進一步完善預算編制制度,科學合理編制本部門預算,提高預算編制質量,確保列入年度預算的項目切實可行,切實促進財政資金科學管理和實際績效水平不斷提高。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上繳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結余分配:指事業(yè)事位按規(guī)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yè)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fā)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附件1:整體績效自評信息指標評分表 (惠州港引航站).pdf
附件2:事業(yè)支出績效自評指標評分表(引航員補貼).pdf
附件3:事業(yè)支出績效自評指標評分表(應交稅費).pdf
附件4:事業(yè)支出績效自評指標評分表(引航交通費).pdf
附件5:2019年度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部門整體績效自評報告.pdf
附件6:2019年度惠州市港口航空鐵路事務中心部門整體績效自評信息指標評分表.pdf